醫(yī)療器械關系到每一位公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隨著醫(yī)療器械受到越來越廣泛的關注,醫(yī)療器械在醫(yī)療行業(yè)的地位也顯著提高,與醫(yī)療器械相關的一系列問題也逐漸被重視。而隨著越來越多的問題被曝光,加強醫(yī)療器械的監(jiān)督管理已刻不容緩。但是,醫(yī)療器械監(jiān)管僅僅是國家監(jiān)管部門的事嗎?僅僅是按照相關制度規(guī)定就能治理好的嗎?顯然,答案是否定的!
為充分發(fā)揮公眾的社會監(jiān)督作用,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積極舉報藥品、醫(y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及時發(fā)現并排除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2016年12月6日,上海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上海市藥品、醫(y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獎勵辦法》),擬對舉報人最高給予30萬元的獎勵,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時間截止至2016年12月22日。
哪些舉報可獲鼓勵?
《獎勵辦法》指出,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走訪等形式,向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反映屬于本市藥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職責范圍內的藥品、醫(y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犯罪行為或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并立案查處后,經申請審核通過,可以獲得以行政機關名義對其發(fā)放的獎金。舉報“3劍客”
《獎勵辦法》中所指的獎勵,分為實名、隱名、匿名三種。
實名舉報,是指舉報人以提供真實姓名或名稱以及真實有效聯系方式的形式反映藥品、醫(y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犯罪行為或違法犯罪線索。
隱名舉報,是指舉報人以不提供真實姓名或名稱,但提供了其他能夠辨別其身份的代碼(如身份證縮略號、電話號碼、網絡聯系方式等),使監(jiān)管部門能夠與之取得聯系的形式反映藥品、醫(y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犯罪行為或違法犯罪線索。
匿名舉報,是指舉報人以不署名或不提供其真實姓名或名稱,并且也未提供其他能夠辨別其身份的信息和聯系方式,使監(jiān)管部門無法與之取得聯系的形式反映藥品、醫(y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犯罪行為或違法犯罪線索。
獎勵3等級
《獎勵辦法》指出,藥品、醫(y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根據舉報證據與違法事實查證結果,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提供被舉報方的詳細違法事實、線索及直接證據,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
二級: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線索及部分證據,不直接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相符。
三級:提供被舉報方的違法事實或線索,不能提供相關證據或協助查處工作,舉報內容與查辦事實基本相符。
最低200,最高30萬獎勵!
《獎勵辦法》規(guī)定,舉報獎勵標準應根據舉報案件的貨值金額、等級以及案件性質等因素綜合評定,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ㄒ唬儆谝患壟e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的4%~6%(含)給予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獎勵。
(二)屬于二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的2%~4%(含)給予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獎勵。
(三)屬于三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的1%~2%(含)給予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200元的,按200元獎勵。
(四)其他舉報獎勵標準。舉報涉及的案件沒有貨值或者貨值金額無法計算,但是舉報情況屬實,可以視情形給予200-2000元的獎勵。
以上舉報獎勵的獎勵金額最低不低于200元。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額度可以不受上述限制,但最高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
同時,《獎勵辦法》還指出,對于那些屬于藥品、醫(y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內部舉報的,涉及重大藥品、醫(yī)療器械、化妝品事件或重點整治工作內容的舉報,舉報獎勵標準在本辦法第十一條的基礎上分別上浮1%-2%,重點舉報獎勵標準最少不低于4000元。
舉報人受保護
對于大家普遍擔心的會不會因舉報受到不法分子的打擊報復,舉報后是否能如實領到獎勵金等問題,《獎勵辦法》作出明確規(guī)定,以保護舉報人及其利益。
《獎勵辦法》明確,市藥監(jiān)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舉報人身份的相關情況、舉報內容、獎勵情況等嚴格保密。被舉報人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市藥監(jiān)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偽造舉報材料,冒領舉報獎金的,泄露舉報人身份情況、舉報內容的,將由任免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據悉,上海市自2012年實施《上海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舉報有功人員獎勵辦法》以來,市民投訴、舉報的熱情明顯上漲,接到的投訴、舉報案例顯著增加。據上海市食藥監(jiān)局數據顯示,2015年,上海市食藥監(jiān)局查處的309件藥品案件中,有5.7%源自投訴舉報;134件醫(yī)療器械案件中,有12.7%源自投訴舉報;99件化妝品案件中,有31.3%源自投訴舉報。
目前正在實施的《上海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舉報有功人員獎勵辦法》將于2017年2月14日到期,屆時,《獎勵辦法》在向社會征求意見后,將真正形成定稿。